热点舆情:规范电子证据提升司法质量
来源:新华网 2018-7-24 7:35:52
新华网炫知传播力分析系统显示,今日互联网传播力前五名分别是:
序号 |
题目 |
首发媒体 |
传播力指数 |
地域 |
1 |
我国将招募退休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 |
新华网 |
3951 |
全国 |
2 |
“打车难”怪象:乘客求车若渴 司机却主动蹲家里 |
中新网 |
2315 |
多地 |
3 |
到2050年老年人将占我国总人口约三分之一 |
新华网 |
1864 |
全国 |
4 |
中消协发公告:监督华帝“夺冠退款”,华帝官方积极回应 |
中新网 |
1249 |
全国 |
5 |
上半年北京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46.2% |
中国证券网 |
879 |
北京 |
□广东南沙法院:微信支付宝记录可作互联网电子证据 网民:微信记录可不公证体现司法担当
图片来源:东方网
《南方都市报》报道,7月18日,广州市南沙区法院率先出台了广东省内首份《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试行)》。该《规程》从电子证据的固定、当事人举证方式、法官认证采信规则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路径。按《规程》指引操作,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不必一律要经过公证,也有很大可能性获得法院采信了。
@支红宝:支持,现在网络诈骗越来越多,时代进步了,骗子进步了,那么取证也应该进步,聊天记录真的就是证据的案发现场,绝对的第一证据。
网民“戴先任”: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这是与时俱进的应变之举,是司法审判程序的进步与完善,有助于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更体现出司法温度、司法担当。
@柳意之:如果是熟人犯案,比如男女朋友这种关系,事先用被害人手机做了伪证,怎么分辨,聊天记录怎么确认是不是本人发出的?
@法制日报:南沙区人民法院的做法值得各地法院借鉴。就像政府部门要简政放权,努力便民利民,提供公共服务一样,要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就要最大程度地删繁就简,减少当事人诉讼路上的阻碍,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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