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山西舆情调研网 >> 舆情监测 >> 正文

[3.15支招]张小姐的烦心事:旅游纠纷诉讼选择题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7-3-13 10:32:08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黄河新闻网特别邀请各位亲将您的糟心经历一吐为快。即日起至3月17日,小编将您整理您的闹心经历请专业律师为您维权支招。此外,我们还将从中选取十位“遭遇者”,由蒙牛乳业提供的植朴磨坊纯香豆奶为您献上一份“安慰大奖”,用健康饮品激发您的正能量,抚慰您受伤的小心灵。

案例:去年6月张小姐与母亲通过A旅行社参团去日本游玩,这本该是件高兴事,没想到最后张小姐和母亲却是受了一肚子气回来。
出发当日,张小姐才知道A将旅行团拼给了B旅行社,由B旅行社的导游带团。
第四天,在游客自行游览时张母不慎迷路,归队比预定集合时间晚了20分钟。结果当地地接导游的破口大骂老人“不要脸”,如果“脑子不清楚”就“滚回中国”去。张小姐与该导游据理力争,该导游自称东北人,拒不道歉。
一通谩骂给母亲留下了极大的心理阴影,回到太原很长一段时间都打不起精神,想起受了这样的委屈就忍不住掉泪。
回国后张小姐愤而发起投诉,然而,两家旅行社玩起了“踢皮球”的游戏。B旅行社做出答复,由于其与地接方是合作关系,地陪导游只受当地旅行社管理,故而“道歉协调不了,你想去哪投诉去哪投诉。”张小姐无奈只好忍气吞声。
首先梳理下个中关系,捋一捋各方身份。
张小姐 张母 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A旅行社 委托合同 B旅行社 委托合同 日本地接社雇佣劳动关系 地接导游 侵权 张母
投诉什么?
1 A 旅行社未经张小姐张母书面同意,擅自将旅行服务项目转包给B旅行社,此乃违反《旅游法》行为,可举报。同时此行为也是违约行为。
2 日本地接社导游当众侮骂张母,致使张母心理受到伤害,人格遭到侮辱,属侵权行为,可投诉可起诉。
如何维权?
1 违法转包可向A旅社所在地旅游局投诉,由旅游局主持双方调解,或直接起诉A旅社,追究违约责任。
2 对导游侵权涉及到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张母可以择一起诉。选择诉侵权,被告为导游和日本地接社,难点在于跨国诉讼和举证证明,不推荐。选择诉违约,因为A旅行社违法转包,张小姐与张母和B及日本旅行社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张母可以退而求其次诉A旅行社,诉讼理由是A未尽到选择委托人审慎义务,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约定质量。(刘亚男/文 高虹/插图 胡耀宇/案例分析)



下一篇: 山西旅游质监所发出旅游消费提示 谨记这几招 避开那些“坑”
上一篇: 污水横流存隐患 小店区57家废品收购站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