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山西舆情调研网 >> 法治视窗 >> 正文
山西“狗咬人反杀案”开庭:9人持械闯宅施暴,自卫何罪之有?
来源:头条@云游视界志在四方 2025/11/13 16:21:07大家好,我是云游视界 志在四方!今天山西长治“狗咬人引发命案”一审开庭,整个事件看下来,真的让人忍不住为屋主人鸣不平——9人持械擅自闯民宅,打砸30分钟还放狠话威胁,这种情况下反抗,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
事情的来龙去脉很清晰:狗主人一行9人,因为狗咬人的纠纷,没走任何合法途径,反而直接带着凶器砸门窗、踹门闯入民宅。期间不仅持续打砸,还高喊“人不如狗值钱”“今晚弄死你们”,把屋主人打得鼻骨骨折。换做任何一个普通人,在自己的家里遭遇这样一群人的围殴和死亡威胁,反抗难道不是本能吗?难道只能束手就擒、被动挨打?
我始终觉得,家是每个人最后的安全港湾,“民宅不可擅闯”是刻在骨子里的常识,更是法律明确保护的权利。狗主人一方9人持械闯宅、肆意施暴,已经超出了“维权”的范畴,完全是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的暴力行为。而屋主人的反抗,本质上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这正是法律所允许的正当防卫,甚至在面临严重暴力威胁时,理应享有无限防卫权。
有人可能会说“遇事要冷静”,但当一群人拿着凶器闯进你家,打砸辱骂还威胁要弄死你,那种绝境下的恐惧,不是“冷静”二字就能化解的。法律的意义是保护守法者,而不是让守法者在遭遇不法侵害时,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如果连自己的家都不能让人感到安全,连面对非法入侵时的自卫都要被追责,那“家何以为家”?
今天这起案件的庭审结果,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命运,更关乎每个普通人对“家的安全”“正当防卫”的认知。到底是认定自卫无罪,还是让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得逞?我们都在等一个公正的判决。
| 下一篇: 河北邢台“一家五口被邻居杀害”案今日开庭! |
| 上一篇: 男子开车时嘴里叼根牙线被警告处罚!本人表示很疑惑,交管部门回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