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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 山西省道路货运须随车携带货运单

来源:太原晚报 2018-10-26 6:51:54

    原标题:今后货运须随车携带货运单

  一车一单,车上运了啥一目了然

  下月起,凡在我省公路上通行的货运车辆,均应随车携带货运单,并接受交通执法机构的检查。货运单上应如实记载车辆当次承运货物的实际情况,不得涂改、污损、伪造,一车一次一单有效。此举,是为了从货运源头上遏制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

  根据最新出台的《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货物运输货运单使用管理办法》,货运源头经营者应当按规定装载、计重、开票,如实出具货运单。这份货运单上,应载明货运源头经营者名称、承运车辆号牌、车型、轴数、车货总重、承运单位、出厂时间及驾驶员姓名等基本信息,并加盖货运源头经营者印章。

  承运货物、品类、车货总重等信息与货运单不一致的,将责令货运车辆驾驶员提供真实一致的货运单后,抄告当地治超机构组织源头核查。此外,对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未经源头核查私放超限超载车辆、对货运单所涉源头核查不作为、慢作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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