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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组合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7/3/12 8:07:02

我省开启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

    本报讯(记者 王少斐)3月10日,记者从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打击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反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旅行社、旅游购物点、旅游景区等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通知》要求,从3月15日开始,省旅发委联合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宗教局等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启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
    据了解,整个“春季行动”将分突击检查、集中整治和强化办案三个阶段进行,为期3个月。整治重点主要是:查处打击强拉游客、“黑车”“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危害景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旅游景区不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不执行景区门票价格、不执行对特定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等违规行为,对旅游景区(点)及周边市场存在的强买强卖、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查处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销售,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齐抓共管”的原则,打击治理“不合理低价游”及其衍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行为;查处旅行社强迫游客消费、欺客宰客、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查处旅行社未按《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检查对象主要为旅游景区管委会、重点旅游景区(点)及其周边环境、旅行社及其分社、星级饭店等。检查方式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期间,将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公布第三批公开承诺“诚信经营旅行社”名单。强化办案阶段将结合省、市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开展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专项督查考评工作,对前期暗访中发现的涉嫌旅游违法违规问题、典型事件及旅游企业进行复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导各地落实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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